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3-21 09: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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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關于優化網絡貨運申請者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流程的通知
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服務中心、各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2019年12月25日,市道路運輸局印發《關于開展天津市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工作的通知》(津道運發[2019]143號,以下簡稱《通知》)。我局在進行線上服務能力認定過程中發現,部分網絡貨運申請者存在著對交通運輸部文件要求研讀不深、平臺服務功能開發不合規等問題,申請者平臺難以滿足交通運輸部《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的功能和服務流程要求。為進一步營造良好開放的營商環境,提高申請者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的工作效率,引導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現對《通知》所述申請者線上服務能力的認定流程進行優化,采用申請者提交網絡貨運平臺和實際承運人APP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書,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初審申請者平臺功能的方式,提高申請者線上服務能力的認定效率。具體要求如下:
網絡貨運申請者在天津市網絡貨運經營運行監測平臺聯調成功后,需撰寫《網絡貨運平臺和實際承運人APP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書》(以下簡稱《說明書》),電子版提交至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說明書》需包含三方面內容:
1、網絡貨運平臺簡介,包括注冊數量、開發時間、取得資質等;
2、網絡貨運平臺(電腦端)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對照《指南》中網絡平臺服務功能”的“功能要求”和“二、服務流程及要求”兩部分逐項逐條文字說明,附帶清晰截屏;
3、實際承運人APP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說明,寫法要求同上。
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根據申請者提交的《說明書》,組織企業進行線上服務能力初審,逐項填寫《網絡貨運申請者線上服務能力初審表》(以下簡稱《初審表》),加蓋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公章。《初審表》掃描件和《說明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市道路運輸局將參照各區提交的申請者《說明書》和《初審表》,組織企業進行線上服務能力認定。
各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督促網絡貨運申請者認真學習交通運輸部和我市有關文件要求,高質量編制《說明書)》,切實優化完善網絡貨運平臺功能,提高認定效率和成功率。各區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提高自身業務能力,高標準、嚴要求,能力初審中要深入核實申請者各項資料是否齊全、信息是否真實、流程是否合理、功能是否完備,嚴格督促申請者平臺功能整改。鼓勵各區、各企業與咨詢、研究機構合作,采取多種方式共同審查、服務企業,提升企業的線上服務能力。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未出具線上服務能力認定證明的申請者和新增申請者,均按照本通知執行。
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