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4-12 09: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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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州市鼓勵網絡貨運平臺發展三條措施的通知》
解讀:
為鼓勵吸引網絡貨運企業落戶福建省漳州市,促進平臺經濟發展,實現物流業降本增效、轉型升級,發布《漳州市鼓勵網絡貨運平臺發展三條措施》。
《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19〕1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9〕405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平臺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2019〕4號)等文件。
(一)支持網絡貨運企業統一辦卡、統一購油、統一開票,依法依規取得貨物運輸車輛燃油進項發票,并協調國有石油經營企業在供油協議價格上給予優惠。
(二)漳州市注冊的網絡貨運平臺開具專用發票,其企業年度開具發票營業額≥5000萬元,按營業額的0.8%給予獎勵;企業年度開具發票營業額≥1億元,按營業額的1%給予獎勵。
注意:網絡貨運平臺按照規定為符合條件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年度開具發票營業額計入網絡貨運平臺營業總額,享受本措施規定的相關扶持條款。
獎勵時間: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兌現時間:于次年3月31日前(企業在享受本政策措施后,不重復享受本市出臺其他關于網絡平臺發展政策條款所涉及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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