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3-02-16 1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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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車承運人到網絡貨運,短短幾年時間,“互聯網+”引燃的物流運輸業變革如火如荼,無車承運人是如何一步步發展壯大起來的?以及為何又會更名為網絡貨運,今天就無車承運人(網絡貨運)政策的發展歷史進行最新整理匯總。
2013年6月6日,《關于交通運輸推進物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發布,充分發揮無車承運人對物流資源的整合作用,推進其向現代物流服務商轉變。
2014年12月30日,交通運輸部《關于全面深化交通運輸改革的意見》,支持無車承運人等管理方式創新。
2015年9月18日,《關于推進線上線下互動加快商貿流通創新發展轉型升級的意見》發布,鼓勵依托互聯網平臺的“無車承運人”發展。
2015年9月23日,《關于加快構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發布,積極探索無車承運物流等領域的準入制度創新。
2016年4月21日,《關于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發布,組織開展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允許試點范圍內無車承運人開展運輸業務。
2016年8月26日,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改革試點加快無車承運物流創新發展的意見》,在全國啟動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鼓勵引導各地積極探索“互聯網+”物流新業態、新模式、新服務。
2017年8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等增值稅問題的公告》發布,無車承運人自行采購并交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符合條件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017年9月19日,交通運輸部等十四個部門,《關于印發促進道路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深入推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提升無車承運人資源整合能力,強化全程運輸責任,組織試點政策評估和制度研究,制定出臺無車承運人管理辦法和運營服務規范。
2018年9月17日,《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促進“互聯網+貨運物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深入推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健全完善無車承運人法規制度,推動貨運物流平臺健康有序發展。到2020年,重點培育50家左右創新能力強、運營管理規范、資源綜合利用效率高的無車承運人品牌企業。
2019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關于加快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大力發展無車承運 人等道路貨運新業態,支持道路貨運企業加強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能力。
2019年9月9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辦法》明確將無車承運人正式更名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并且從2020年1月1日起,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將全面開放,所有物流有實力的企業都能申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19年9月24日 ,交通運輸部發布三個指南:《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省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建設指南》、《部網絡貨運信息交互系統接入指南》分別為縣級交通監管部門審批網絡貨運資質提供服務指南,對網絡貨運經營者經營行為進行信息化監測,規范網絡貨運經營行為、指導省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數據及時上傳至部網絡貨運信息交互系統。
2021年12月31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延長《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有效期的公告。公告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延長《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交運規〔2019〕12號)有效期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通過無車承運人(網絡貨運)政策的發展歷史來看,接下來網絡貨運前景是不錯的,值得肯定與發展。好伙伴為物流企業打造了網絡貨運轉型的綠色通道。幫助企業降低與政府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門檻 , 提供牌照申領、運營指導、財稅扶持等 " 一站式 " 服務 , 好伙伴也因此收獲了很多企業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