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4-03-01 14: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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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全市物流業降本增效,根據內蒙古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推動網絡貨運產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行動方案(試行)〉的通知》(內交發〔2023〕49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發展目標
針對物流運輸業務稅收流失嚴重問題,通過發展網絡貨運平臺,加快推進傳統物流業的數字化進程,為生產制造業提供運力儲備、延伸產品供應鏈上下游業務、推動全市物流降本增效以及實現稅務貢獻屬地化,有效提高物流業為產業集群服務的能力,實現業務回歸、數據回歸、稅收回歸。
(一)實現物流數據化。到2023年底,網絡貨運平臺辦理貨物運輸業務預計達到3~5億元,占全市運輸總業務的7%。依托平臺為載體,使司機信息、客戶信息、結算信息、票務信息等全部平臺數據化,依次打造運力池、資金池、數據池。
(二)實現物流集約化。到2025年底,網絡貨運平臺辦理貨物運輸業務預計達到15~20億元,占全市運輸總業務的28%。優化中間流程,重點解決人員冗雜、運力混散、結算不一等問題,實現集約管理,降低物流成本。
(三)實現物流科技化。到2026年底,網絡貨運平臺辦理貨物運輸業務預計達到30~40億元,占全市運輸總業務的56%。運用平臺技術升級迭代,實現物流大數據分析、智能調度、標準結算、票務管理等功能,打造增值產品服務客戶,最終打造成科技型現代物流服務平臺。
政策措施
(一)支持范圍
通過整合各類專項資金和地方資金,政府以注資、獎勵等多種方式支持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規范、健康、可持續發展。支持范圍為注冊地和納稅地在通遼市、取得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并正常開展業務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以及在通遼市設立總部或子公司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其中網絡貨運平臺企業運輸業務起訖點一端應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
(二)財政支持
用好自治區內貿流通服務業發展專項傾斜政策,依據《內蒙古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推動網絡貨運產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行動方案(試行)〉的通知》(內交發〔2023〕498號),將自治區下達我市的內貿流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及參照自治區設立我市內貿流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進行獎勵,具體扶持獎勵資金由交通、稅務、財政等部門組成審核組進行核算。
(三)稅務支持
稅務部門支持網絡貨運平臺為個體司機匯總代開1%增值稅普通發票(司機月收入低于10萬元免征1%增值稅,即等同于0稅率普票),解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問題,提高平臺辦理司機稅務流程的便利度。
(四)金融支持
落實好政銀企常態化對接機制,及時向金融機構推介信譽良好、有融資需求的優質網絡貨運企業,引導金融機構為網絡貨運平臺企業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務和產品。
(五)政策兌現流程
1. 符合條件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以每兩個月為一周期,于首月5日前向注冊地交通運輸局提出獎勵資金申請。
2. 注冊地交通運輸局負責對企業的業務合規性、數據真實性以及運輸業務起訖點一端是否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等情況進行審核,并將符合專項資金獎補條件的企業名單及業務明細報市交通運輸局。
3. 市交通運輸局在每個周期首月10日之前把符合獎勵資格的網絡貨運企業名單匯總移交到市稅務局。
4. 由市稅務局對網絡貨運平臺企業上一個獎勵周期內對地方經濟的貢獻進行核準并反饋給市交通運輸局。
5. 市交通運輸局將稅務局反饋結果移交給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審核后撥付獎補資金,由市交通運輸局向獎補對象進行兌現。
(六)其他事項
支持政策措施試行期三年。在試行期間如遇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調整,以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企業除享受本優惠政策外,均可享受國家、自治區、通遼市及項目落戶地方相關扶持政策,同一項目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享受政策。
?1.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產業發展情況,有序組織本地貨運企業以及本地貨運車輛入駐平臺。
?2.市直部門。交通運輸、稅務、財政、商務、審計、國資委等部門,依照監管職責分工,履行監管服務責任。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網絡貨運平臺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定期調度政策執行、獎補兌現等情況,推進全市網絡貨運發展。
(二)加快推進落實。成立4個全市網絡貨運平臺產業督幫推進工作組,深入到各旗縣市區,與屬地協作,針對重點企業開展政策宣傳、引導屬地企業入駐平臺開展業務。交通、稅務、財政等相關部門做好國家、自治區政策的銜接,細化工作舉措、明確操作流程,推動網絡貨運平臺高質量運營。
(三)加大宣傳力度。借助各種媒介渠道廣泛宣傳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在促進網絡貨運發展上出臺的各項制度、稅務政策,以及先進地區的好做法、好經驗,幫助企業及時掌握網絡貨運發展政策,提升平臺知名度,吸引企業入駐,解決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