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4-04-25 15:55:16
閱讀量:368
《辦法》正式實施后,為加快隨州道路貨物運輸轉型升級步伐,搶占“智慧物流”新風口,隨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明確網絡貨運經營申請條件、材料和辦理流程等,完善網絡貨運事項申報審核平臺,規定申請從事網絡貨運經營的經營者,根據《暫行辦法》和《服務指南》,必須取得湖北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具的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接下來好伙伴匯總隨州網絡貨運(無車承運人)平臺資質申報條件:
1、企業在隨州注冊落戶。
2、湖北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正本及附頁)。
3、《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第三級及以上)及測評報告。
4、編輯企業網絡貨運平臺服務功能報告提交給相關審核部門。
5、湖北《網絡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6、《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
7、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8、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證件及其復印件。
9、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資質登記查驗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10、 依法取得網絡貨運經營許可,企業沒有犯罪行為。
11、互聯網物流信息服務平合的服務器及網絡設備的采購或者租賃協議,服務器托管協議或互聯網接入協議(服務器租賃協議);
網絡貨運經營者向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交網絡貨運經營許可申請,隨州市企業所在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受理后將申請人線上服務能力認定要求的資料(《服務指南》要求的資料)逐級上報至湖北省交通運輸廳。湖北省交通運輸廳委托省運管局(省運輸事業發展中心) 按照《服務指南》要求對線上服務能力材料提出初審意見,湖北省交通運輸廳認定合格后開具《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并在官網公示。
對取得《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的經營者,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
4月17日,隨州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向湖北萬物運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這是《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實施以來,我市頒發的首張網絡貨運經營許可證,標志著隨州貨運領域正式邁入“互聯網+”智慧物流新時代。
《管理辦法》明確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網絡貨運企業的行政許可主體,但由于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在現有《管理辦法》基礎上,容易造成各地具體程序不一致,要求不統一的現象。在所提供的材料有些許差異,詳情咨詢好伙伴客服。
網絡貨運平臺可以實現物流資源、要素與服務的信息化、數字化、在線化、智能化,并通過數據的連接、交互、應用與優化,促進物流資源與要素的高效配置,規范貨物運輸經營,通過提質增效的方式降低物流成本。隨州網絡貨運申報找好伙伴,好伙伴已打造集信息發布、線上交易、全程監控、金融支付、咨詢投訴、在線評價、查詢統計、數據調取等功能的網絡貨運平臺,助力各企業運用互聯網及移動互聯技術、建設整合社會多種物流運作資源,提供方便、透明、可靠、高效、共贏以及其他附加值的優質物流服務,深度釋放其潛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