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fā)布時間:2024-08-14 16: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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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縣隸屬于甘肅省金昌市,甘肅省道路運輸事業(yè)發(fā)展中心按照部省發(fā)展網絡貨運的各項要求,積極對接省內網絡貨運企業(yè),做好企業(yè)接入信息審核、數據聯調、線上服務功能認定等各項工作,以最快速度助力企業(yè)發(fā)展。那么下面來說說關于永昌網絡貨運(無車承運人)平臺資質申報指南。
2019年9月,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印發(fā)了《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交運規(guī)〔2019〕12號),根據該辦法及《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交運辦函〔2019〕1391號)規(guī)定,從2020年1月1日起,道路貨運經營企業(yè)可向注冊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永昌《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永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3、永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4、與好伙伴合作取得網絡貨運平臺的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網絡平臺注冊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及其復印件,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及其復印件(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只提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需要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向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同時提供互聯網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后,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頒發(f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
已持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其原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增加網絡貨運。
網絡貨運經營者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換證時,原作出決定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其經營資質條件及互聯網線上服務能力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換發(fā)。對不滿足經營資質條件或不能提供新的互聯網線上服務能力結果認定的,不予換發(fā)或對其經營范圍予以調整。
甘肅上半年新認定網絡貨運企業(yè)9家,整改退出企業(yè)22家。全省網絡貨運企業(yè)共計整合社會車輛4.6萬輛、上傳運單27.8萬單、完成貨運量989.3萬噸,結算運費7.6億元。
為推動網絡貨運規(guī)范健康發(fā)展,甘肅省道路運輸部門進一步規(guī)范永昌網絡貨運經營者申請許可工作,優(yōu)化網絡貨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流程,并行開展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申請和企業(yè)平臺接入省級監(jiān)管平臺,對其提交的申請按照即辦件辦理,提高線上服務能力的認定效率,永昌網絡貨運平臺資質申請聯系好伙伴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