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1-26 1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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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局,省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省交通運輸檔案信息中心:
根據《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19〕12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線上服務指南>等三個指南的通知》(交辦運函〔2019〕1391號)等文件,按照《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粵交〔2020〕2號)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交運〔2020〕93號)等文件確定的工作原則及步驟,為規范我省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線上服務能力辦理,現將內部辦理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受理與上報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先受理申領網絡貨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線上服務能力材料,對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于10個工作日內逐級上報至省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相關材料要求見粵交〔2020〕2號,其中,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業務種類不限于互聯網信息服務,網絡貨運平臺和面向實際承運人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的信息內容及服務功能介紹材料格式參考附件1,配合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數據承諾書格式參考附件2(附件1、2僅供申請人參照,不作強制性要求)。申請材料中有關證明提供復印件的應有申請人的蓋章,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受理時應核對原件。對本通知印發前已受理的申請,相關申請人提出補充完善申請材料的,應予支持。
二、省級部門初審
省道路運輸事務中心在收到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材料轉送省交通運輸檔案信息管理中心,省交通運輸檔案信息管理中心于7個工作日內與相關網絡貨運平臺開展對接測試,并將測試情況和意見及時向省道路運輸事務中心反饋。省道路運輸事務中心綜合材料審核情況與測試情況,提出初審意見,隨同申請材料上報省交通運輸廳。
三、專家評審
省交通運輸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線上服務能力材料組織專家評審,出具評審意見。專家評審工作根據全省申請情況不定期舉行。
(一)專家組成員組成專家組成員從廣東省網絡貨運經營管理專家庫中隨機抽取5名(或大于5的單數),其中,計算機類專家不少于2名,運輸管理類專家不少于1名,物流管理類專家不少于1名,經營管理類專家不少于1名。
(二)主要評審內容專家評審工作主要包括平臺功能評價、綜合管理能力評定。評審總分基本分為100分,并設置相應加分項(最高不超過10分)。其中:平臺功能評價。評審專家對照《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要求,對申請材料內容進行符合性審查,對網絡貨運平臺功能進行評價,平臺功能評價分值約占總分的60%。綜合管理能力評價。評審專家綜合申請材料,對申請人的貨源和運力整合能力、服務能力、管理水平和抗風險能力等進行總體評價。綜合管理能力評價分值占總分的40%。
(三)專家評審流程
1.召開評審預備會議。受省交通運輸廳委托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編號、整理,組織召開評審預備會議,向專家介紹本評審工作的背景、目的、評審要求和紀律等,組織學習評審標準,確定評審人員分工,集體推舉產生評審專家組組長。
2.材料評審。專家閱讀申請人的線上服務能力紙質材料并綜合評估企業情況。
3.專家評分。專家依據評審標準對申請人進行獨立評分并簽字確認,申請人的得分取所有評審專家評分的算術平均值。
4.出具評審意見。專家綜合申請材料及現場質詢情況,出具評審意見,對認為不滿足線上服務能力要求的,在評審意見中作具體說明。
四、省級審核
省交通運輸廳綜合專家評審意見和全省網絡貨運行業發展實際,對相關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線上服務能力進行最終審核。對審核具備線上服務能力的,于審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具備線上服務能力要求通知書》給受理的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時在廳公眾網公布。
五、縣級辦理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收到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線上服務能力辦理結果后,于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同時抄送同級稅務部門)。
六、其他事項
各環節單位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認真履行認定職責。各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申請人認真做好材料準備。對已提交申請材料需要補充完善的,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查核對后,于6月16日前(以快遞簽收日期為準)徑報廳綜合運輸處。廳暫定于6月下旬組織開展第一批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線上服務能力辦理的專家評審工作。
對本通知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有關建議,各地可及時向廳綜合運輸處反映,以便不斷推動工作改進。
聯系人:李鵬飛,聯系電話:020-83730685
附件:
1.網絡貨運平臺和面向實際承運人的移動互聯網應用 程序(APP)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介紹材料(參考模板)
2.配合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數據承諾書(參考模板)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0年6月4日
相關附件: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線上服務能力內部辦理工作流程的通知+附件.pdf
附件1
網絡貨運平臺和面向實際承運人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介紹材料
(參考模板)
一、企業概況
(一)基本情況
闡述企業成立時間、地點、注冊資本、服務對象及覆蓋范圍,股權結構、員工數量等。
(二)組織架構
情況一是闡述企業組織架構及部門分工;二是闡述平臺技術研發與維護部門架構、技術人員占比情況、技術能力與社保繳納情況等。
(三)平臺基本情況
一是闡述網絡貨運平臺(網站、移動客戶端或業務系統)上線時間,當前注冊用戶數及增速,已有的注冊司機數量情況;
二是闡述服務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的情況說明,包括擬從事網絡貨運業務的服務器及網絡設備的采購或者租賃協議,服務器托管協議或互聯網接入協議,網絡應用、數據等所有服務器機房地址、接入地址、IP地址、用途分工等情況說明;
三是闡述平臺軟硬件及最大處理能力、數據庫最大存儲能力情況。
四是面向乘客和駕駛員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
二、功能情況
(一)信息發布功能情況說明
1.托運人信息及其真實、有效的審核與管理功能。
2.實際承運人信息及其真實、有效的審核與管理功能。
3.貨源信息及其真實、有效的審核與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發布、篩選、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
4.車源信息及其真實、有效的審核與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發布、篩選、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
(二)線上交易功能情況說明
1.與托運人簽訂的運輸合同模板。
2.與實際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模板。
3.線上生成的電子運單模板。
4.在線組織運力,進行貨源、運力資源有效整合,實現信息精準配置,生成電子運單的功能。
(三)全程監控功能情況說明
一是網絡貨運平臺用于動態監控的功能說明,委托第三方的應提供委托協議;
二是網絡貨運平臺具備對裝貨、卸貨、結算等進行有效管控的功能和物流信息全流程記錄、存儲、分析能力的情況;
三是網絡貨運平臺對實際承運人相關資格證件到期預警提示、違規行為報警等功能的情況說明。
(四)金融支付功能情況說明
一是網絡貨運平臺核銷對賬、交易明細查詢、生成資金流水單等功能的情況說明;
二是提供網絡貨運經營者與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銀行或者非銀行支付機構合作業務模式的詳細描述,包括企業與銀行或者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協議文本,企業是否具有第三方資金監管材料、是否設立資金池,是否為用戶開立支付賬戶等情況的說明。
(五)咨詢投訴功能情況說明
一是闡述平臺咨詢、舉報投訴、結果反饋等功能;
二是網絡貨運平臺投訴舉報制度及解決機制的情況說明,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制度、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及聯系方式、投訴渠道與響應時間等;
三是介紹平臺的賠付機制與司機權益保護等情況。
(六)在線評價功能情況說明
一是網絡貨運平臺信息發布、評論跟帖、信用打分及評級等功能的情況說明;
二是網絡貨運平臺對實際承運人的信用評價內容、評價方式及退出機制的情況說明,網絡平臺對評價結果的公示方式;
三是企業保證不應用網絡貨運平臺發布有害信息,不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承諾書。
四是網絡貨運平臺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建立實際承運人退出機制的情況。
(七)查詢統計功能情況說明
網絡貨運平臺信息查詢功能的情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運單、資金流水、運輸軌跡、信用記錄、投訴處理等信息分類分戶以及數據統計分析功能。
(八)數據調取功能情況說明
闡述配合依法查詢、調取相關數據信息的功能設計、工作制度和責任機構、責任人以及聯系方式等。
三、安全及風險管控能力
(一)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1.安全管理組織架構介紹企業安全管理組織架構及人員,提供安全管理人員有關資質證書、社保繳納情況等,提供根據網絡貨運安全管理制度配備的車輛調度人員、客服跟單人員、服務質量管控人員、異常賠付處理人員等人員名單和資歷情況。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供企業制定的適合網絡貨運經營特點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駕駛員和車輛資質登記查驗制度、托運人身份查驗登記制度等。
3.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或不可抗力事件時,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際承運人進行應急處置,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
4.安全生產管理培訓提供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制度,包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制度、平臺對實際承運人的安全生產管理培訓制度。
(二)信息安全管理
1.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網絡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措施滿足通信行業網絡安全管理有關要求的說明材料。
2.信息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闡述平臺采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措施;
二是闡述平臺防范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是闡述平臺采取監測、記錄網絡運行狀態、網絡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并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絡日志不少于六個月的情況;
四是關于平臺與APP等相關技術產品的知識產權登記與保護等情況及以上四點說明材料。
四、企業未來發展規劃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五、企業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僅提供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材料
七、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材料
八、其他補充說明材料
如企業近兩年財務審計報告、稅務部門出具的稅收情況材料、企業社保情況、社會榮譽與相關資質材料復印件、投保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等保障托運人合法權益的相關材料。
附件2
配合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數據承諾書
(參考模板)
按照《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我公司 (企業名稱)鄭重承諾:
1.確保平臺運行安全穩定、功能完備,平臺至少具備信息發布、線上交易、全程監控、金融支付、咨詢投訴、在線評價、查詢統計、數據調取等8項服務功能,具體功能符合交通運輸部《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線上服務指南》的要求。
2.確保具備省級網絡貨運平臺接入能力,并將通過平臺開展的網絡貨運數據全部實時上傳到廣東省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平臺,所有數據真實有效、內容完整。
3.全力配合監管部門提供企業平臺的運單、資金流水、運輸軌跡,服務評價、投訴處理等數據,以及信息的分類分戶查詢和數據統計分析。
4.建立確保平臺運行安全穩定及配合監管部門調取數據的工作制度、明確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及聯系方式,保證監管部門調取數據及時、真實、有效。
5.認真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確保平臺持續運行,制訂合法合理的平臺運營規則,依法保障好平臺員工合法權益及車輛運營合法收益,確保不因修改平臺運營規則損害員工或車輛收益引發群體性事件。
6.確保企業及平臺各項經營條件持續符合規定,監管部門發現我公司或平臺部分經營條件不再符合規定的,我司愿無條件接受撤銷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等處置。
7.保證不應用網絡貨運平臺發布有害信息,不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可自行補充)
企業法人名稱(蓋章) 年 月 日